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申报书 |
信息来源:律贝生物科技 | 更新时间:2012-02-14 16:29:21 |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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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申报书由农业部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二、"申报单位"为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海区渔政局或流域渔业管理机构。 三、"所在地"指保护区所在的行政区域和水域。 四、"地理坐标"指保护区范围连线的地理经纬度。 五、"固定经费"指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管护经费等具有固定来源的经费。 六、"主要保护对象概况及保护价值"主要包括重要水产种质资源的数量、种群结构、分布及其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遗传育种价值等。 七、"保护区面积范围"主要包括保护区面积范围(含详细地理坐标)等内容。 八、"自然环境状况和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包括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环境概况和人口分布、生产布局、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及其对保护区的影响等内容。 九、"管理基础状况"主要包括管理机构设置、基础设施情况、自养能力情况、管理协调状况等内容。 十、申报单位意见为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海区渔政局意见。 十一、申报书的附件应当包括保护区图件、综合考察报告、保护区规划方案和专家论证意见等相关材料。 十二、申报书须填报一式20份。 十三、申报书一律用A4纸由申报单位统一印制,翻印申报书时不得改变其格式和内容。 十四、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农业部负责解释。
主要保护对象概况及保护价值: 1.主要保护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资源和主要生长繁育区域的分布情况等; 2.主要保护对象的价值:重要性(属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的主要生长繁育区域,或者是具有代表性或典型性的水生生物多样性集中分布区域)、经济和生态价值(具有重要经济价值、遗传育种价值或生态价值)和特有性(属于我国或地方特有的传统渔业资源品种)等; 3.主要保护对象的功能区属性:功能性(属被保护物种的国内或地区内重要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洄游通道等主要生长繁育区域)、生态环境(自然环境良好,人为影响较少,整体或主要区域处于自然状态)、面积适宜性(保护区面积科学合理,可以满足维持物种栖息、繁衍、生长等需要)。
保护区面积范围 包括保护区的地理位置、总面积、保护区的四至范围(含详细地理坐标)等。
保护区自然环境状况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 包括保护区的自然资源环境概况和人口分布、生产布局、交通运输、资源开发及其对保护区的影响等概况。
管理基础状况 包括管理机构(应为保护区管理机构、渔政执法机构或者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管理(执法、科研、技术)人员、经费以及相应的车、船、艇等必要的管护、办公设施情况;现有地方规定的休渔禁渔等渔业资源保护制度等概况。
申报单位意见 由省级渔业主管部门或海区渔政局填报。
(公章) 年 月 日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评审委员会意见
主任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一: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大比例尺的四至范围图; 附件二: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拟建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及自然景观的图片资料) 附件三:拟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规划方案; 附件四: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名单; 附件五: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批建文件或保护区所在区域所有权(使用权)证明及有关材料; 附件六:音像等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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